李晨:清华大学战略与安全研究中心特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全球安全倡议的提出,有着鲜明的时代背景。在典型的后冷战时代,国际社会无论价值取向、安全利益如何迥异,都会觉得安全问题自有其处理路径和解决方案。当时,国际格局一度是单极化的,美国无论是处理大国关系还是投入国际地区热点问题,具有更大的主动权,有时也愿意投入战略资源,提供部分安全公共产品。但是现在,时过境迁。一方面,大国战略竞争重返国际议程中心,传统的超级大国以协调的方式处理国际安全问题的意愿在下降,投入的资源也在减少。另一方面,美西方主导全球安全治理仍在延续历史惯性和思维定势,过度依赖同盟体系,过度依靠军事手段,其合法性和有效性急剧下降。这个时候,中国作为成功崛起的新兴大国,提出自己具有全球视野的安全主张,探索具有自己特色的安全倡议,并且受到全球瞩目,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2024年7月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开幕。
坚持观念创新,完善全球安全治理2022年底,我在旁听北京香山论坛举办的视频研讨会时注意到,有一个来自美国驻华使馆武官处的人向中方代表提问,大意是中国缺少全球军事基地,也没有全球同盟体系作支撑,准备怎样落实全球安全倡议?2023年春,我参加了清华大学战略与安全研究中心主办的一个国际会议,与会的美国学者评论说,落实全球安全倡议必须以成熟、高效的全球战略资源配置和军事安全部署为底色,是要花钱的,要花成千上万亿美元,中国做好这样的准备了吗?这样的发问实际上是美国战略思维惯性的具体体现,反映了中外安全理念的根本性差异。
我们要落实好全球安全倡议,不能落入美西方的思维圈套,让别人的定式主导了我们自己的路径规划和操作。换言之,绝不能像美西方处理国际安全问题时那样,一味“从实力地位出发”同别国谈话,那样是不可能得人心的。过去数十年,美西方秉持实力地位思维,依托集体防务模式,滥用制裁遏制手段,处理国际安全事务不断犯下战略错误,不仅没有解决什么问题,反而不断制造出新的麻烦,颇多历史教训可循。中国推进全球安全倡议的落实工作,必须实现理念和范式上的创新,引领世界走出一条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安全治理之路来,为全人类创造可遵循和传承的价值。
不过,也不能说美西方战略界对安全观念的探索就一无是处,或者对我们推动全球安全倡议落地全无可借鉴的地方。今年4月我赴美开会,与哈佛大学的江忆恩(Alastair Iain Johnston)教授交谈,他认可全球安全倡议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基于冷战时代经验教训而发展出来的一些安全理念,比如共同安全、安全不可分割等,有新的发展契机和升华空间。
坚持实事求是,合理运用中国影响力我认为,落实好全球安全倡议的一个根本性前提是凝聚各方共识,而任何国际共识都必须建立在汇集各方智慧的基础之上。这就要求中方对当今世界不同类别、流派的安全观念、安全思想、安全架构进行系统梳理,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切实发扬国际主义的精神,众人拾柴火焰高,而不是只依靠自己的提法。
落实好全球安全倡议,也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沉淀。当代国际关系史上有很多积极理念,并不是说提出来后就立即得到广泛支持,相反,会遭到很多误解和非议。特别是在大国竞争和冲突异常激烈和突出的历史条件下,误解和非议会更大、更多。由一国政府提出的新的进步理念容易被误解为用来破坏对手内部团结,争夺影响力的工具和攻势。全球安全倡议刚一提出的时候,国际上有不少议论说这是中方与美国“进行影响力争夺的工具”,“试图在中东等地区填补美国实力退缩真空的唱本”,或者“全球影响力进军的宣传攻势”。我们在据理批驳这些论调的同时,也要沉住气,稳扎稳打做好自己的推进工作,让时间说话,用事实显效。
我们要有这个信心。人类进入20世纪以来,很多非常具有进步意义的国际秩序主张和全球安全理念都是经过时间沉淀闪现出它们应有的光芒。当冲突进行时或结束后,痛定思痛所产生的理念不一定会立即得到广泛接受,因为冲突暴露和产生的新问题过多,让舆论应接不暇。另一方面,很多理念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才能更接地气,更有说服力。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威尔逊主义”提出后,其中的多边主义理念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的历史条件下一度被认为“过于理想主义”,未能得到很好的实践,甚至归于失败(比如在国际联盟的运作中),此后经过20多年的沉淀,在具体原则和制度安排上吸取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教训,变得更加充实,对二战后国际秩序的构建发挥了重大作用,真正凝聚起国际共识,转换为荫及现在的实际政策成果。
至于是不是要做成几件标杆性的事情,才能体现出全球安全倡议的真正价值,我看倒也不必急于求成,还是要尊重事物本身的发展规律。要知道,几乎所有的国际冲突,如果用第三方视角去观察,似乎很容易找到一个导向最终解决方案的平衡点。但对冲突或危机甚至战争的直接当事方来说,它们的政策转轨严重受制于已经动员起来的舆论。对它们而言,往往只有在基本实现斗争目标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调整政策。就拿仍处于胶着状态的乌克兰危机来说,无论是俄乌还是美欧,都坚持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不大可能接受无条件的停火(当然,所谓“实现战略目标”,是可以自行定义的),从第三方视角出发的平衡点在直接当事方当中不一定存在。军事手段效率的递减和战场态势的僵持不会自动产生促使主要当事方进行重大战略目标调整的绝对条件。多种因素在同一时空发生共振,才能撬动从战到和的杠杆。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非直接当事方的中国,固然拥有开展和平外交的一些基本条件,但也缺少对各方施加均衡影响的有效手段,只能量力而行,顺势而为。
本文刊载于《世界知识》2024年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