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主要大国生物安全战略研究——日本篇

2020-04-29

贺刚: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讲师,清华大学战略与安全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日本在生物安全领域立法主要采取以专门立法为主,其他行政规章制度为辅的立法模式,以此对生物安全进行规范。在生物安全战略的议程上,日本政府十分注重生物安全的民生项目和两用技术研究,创立了多个执行部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此外,日本政府也越来越注重战略安全领域的生物安全规划。

日本早在1986年就颁布了《重组DNA工作准则》,针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进行了初步规范。此外,日本在1987年颁布了《重组DNA实验准则》,针对转基因产品的研发进行了初步规制。实际上,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管理是日本政府在生物安全民生项目上的一个重要提升方向。在相关规定的落实方面,主要由文部科学省、通产省(后经产省)、农林水产省等部门负责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管理。各部门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审查、批准和许可公布;转基因食品的分类管理、流通制度规范与审查;转基因产品使用、种植与上市审批制度;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等。此后又逐渐颁布一系列法规,完善生物安全领域立法。最终,在2003年国际《卡塔赫纳生物议定书》生效之际,日本通过了《管制转基因生物使用、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法》,并将其作为日本生物安全领域的核心专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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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物安全防御能力建设方面,受1995年日本奥姆真理教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与美国“9·11”恐怖袭击的影响,日本政府逐步加快了生物安全防御能力建设的步伐。在加强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和预防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生物安全的信息交流。2009年通过《危机管理特别措施法》后,针对大流行疾病的防范工作得到了显著改善。日本政府认为生物安全防御能力建设的主要挑战是公共卫生部门与安全部门的合作。此外,针对生物防御能力建设,日本还发布了《生物技术战略大纲》、《生物战略2019——面向国际共鸣的生物社区的形成》以及《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等规范,强调了病原体的预防与管理、输入性传染病防治、实验室运营要求等降低生物安全风险的条款。

日本的生物安全能力建设还体现在官僚机构的创立与完善上,日本应对生物安全的主要机构集中在(首相官邸)和内阁,与生物安全有关的部门有:第一,日本科学委员会:由日本首相管辖的专门机构,其宗旨是促进和发展科学领域,使科学反映和渗透到行政、工业和人民生活中。它的两个功能是:讨论与科学有关的重要问题并帮助解决这些问题;协调科学研究以实现更高的效率。第二,科学技术政策委员会:在日本首相和内阁的协助下,旨在监督日本的科学技术政策,并计划和协调有关科学技术的全面和基本政策。第三,外务省生化武器禁止条约室:负责生物与化学武器的军备控制和裁军,不扩散以及科学合作和其他科学事务。。第四,日本文部科学省:主要负责生物安全方面的教育、科研、课程建设、培训等,如从2015年起,日本文部科学省开始拨付特别领域研究补助金,资助开展“全球传染病等生物威胁的新冲突领域研究”项目。第五,国家科学技术政策研究所(NISTEP):向政府提供科技政策的规划与咨询,并向社会提供研究成果,支持企业和相关组织制定研发和创新管理战略。第六,国立传染病研究所:旨在从预防医学角度开展广泛和重要的研究项目,提高人类健康和福利,包括研究活动、传染病咨询服务、传染病监测、国家控制试验和其他试验、国际合作和培训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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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物安全战略的制定与规范方面,日本强调生物技术的创新与提升。日本“政府综合创新战略推进会议”于2019年6月出台《集成创新战略2019》,并在附件中正式推出《生物战略2019》。这是日本政府继2002年推出《生物技术战略大纲》和2008年推出《促进生物技术创新根本性强化措施》战略之后,再次推出国家生物技术发展新战略。

作为生物科技大国,2017年度日本政府在本领域投入的研发预算高达2042亿日元,规模仅次于美国。尽管如此,日本国内仍普遍认为,由于政府投入少、人才匮乏等原因,近年来日本生物科技基础研究的相对实力正逐渐下降,产业化方面落后于美欧。《集成创新战略2019》再次确认了生物技术的战略地位,强调“力争通过发挥日本的工业制造优势并融合IT技术,为开拓和扩大市场、解决社会问题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等目标做出贡献”。在具体发展路径上,《集成创新战略2019》将“医疗与非医疗领域”整合在一起进行通盘考虑,重点发展高性能生物材料、生物塑料、生物药物、生物制造系统等领域,并进行重点资助。同时,在生物资源库、生物数据科技设施、生物科技人才等方面也提出重要举措,意在扩大驱动创新主体,强调推动跨领域、跨部门的合作创新,加强官民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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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日本在生物安全战略的制定与规划上有一些潜在的安全和军事动向。

第一,日本至今未对在二战中使用生物武器进行彻底反思,令外界感到担忧。2016年4月,针对日本民进党参议员提出的生化武器相关质询书,日本内阁会议在通过的答辩书中表示,“日本宪法未禁止使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 但答辩书同时又说,日本加入了《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不可能使用生化武器。

第二,生物技术进步可能诱使日本恢复生物武器发展计划。早在2000年,日本防卫厅曾以朝鲜威胁为由,在陆上自卫队总部设立“生化武器对策会议本部”,并于2002年实施《中期防御力整备计划》,强化对核武器和生化武器的防护能力规划。考虑到防御生物武器能力与其研制生物武器的能力成正比,加上近年来美、英、俄等国发布国家生物安全战略以及国际生物安全形势的变幻,防卫省的生物武器防护能力建设可能会进一步加强。

第三,日本“军民两用技术合作研究”开始加速。二战后,不参与军工科研成为日本学术界的通行做法。然而,以2015年日本防卫省推出“安全保障技术研究推进制度”以及日本学术会议设立军事研究研讨委员会为标志,日本防卫技术与民用技术的研究分界线正在逐渐模糊,大学和科研机构参与军事技术研究越来越多。考虑到前沿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本身具有的特殊双面性,现实中将很难区分军事生物技术与民用生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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