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滢:中国的人权发展道路是如何演进的?

2022-11-07


张雪滢博士: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复旦大学-巴黎政治大学“全球事务中的欧洲与亚洲”全英文授课双学位硕士项目主任,清华大学战略与安全研究中心中国论坛青年学者,研究领域为中国外交、国际组织和全球治理。

本文英文版“How is China's approach to human rights evolving?”经中国论坛推荐,于10月初发首发于英国对华关系全国委员会(UKNCC)网站“撰稿人计划”(Guest Contributor Programme)栏目。中国论坛特此翻译并首发中文版,以飨读者。

 

巴切莱特访华背后关于涉华人权问题的谬误与真相

当地时间2022年8月31日,在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米歇尔•巴切莱特(Michelle Bachelet)离任前的最后一天,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简称“人权高专办”)发布了一份所谓“中国新疆人权关切”的评估报告。这给巴切莱特的继任者,来自奥地利的外交官沃尔克∙图尔克(Volker Türk)留下了一个“烫手山芋”。

我国外交部随即对所谓评估报告进行回应:回应称该报告是“虚假信息的大杂烩”;是“服务西方以疆制华战略的政治工具”。回应质疑了人权高专办亲西方的非中立性和政治化倾向,认为这一评估报告“严重违反高专办职责,严重违背普遍、客观、非选择性、非政治化原则”。

吊诡的是,巴切莱特的此番言论与几个月前的情形迥然不同。

今年5月,巴切莱特宣布将在中国进行为期六天的访问。作为十七年来第一个造访中国的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许多西方媒体报以“期待”,准备用长期反华的叙事方式对中国的人权议题进行攻击,这些叙事中充斥着“中国对人权的压制”的论调,特别是所谓的“对新疆维吾尔族人民的压迫”的基调。

然而巴切莱特此次访华之行却出乎西方媒体所料的释放了诸多积极信号。在巴切莱特正式访问后的联合国官方声明中,她提出中国在扶贫和消除极端贫困方面比目标日期提前十年,称赞这是一项举世瞩目的人权成就。她还积极评价了中国在支持多边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发展融资、和减贫、气候变化以及生态保护等攸关多样化人权发展领域中所作出的努力。

在这份声明中,当谈到国际社会最为关切的有关少数民族权利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及劳动教养议题上,更为具体而言,即中国的新疆政策是为了打击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还是实施“种族灭绝”这一关键性质区别上,巴切莱特选择站在了中国一边。她并没有用西方媒体的话术——“集中营”来指责中国,而是使用了中国的官方表述“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centres, VETC)”。(作者注:新疆的教培中心重点是让人们远离宗教极端主义,并为学员提供重新进入社会所需的专业技能培训。)中国高级官员、外交部副部长马朝旭表示,巴切莱特访华有机会亲身感受一个真实的新疆。而美国国务卿安东尼•布林肯(Antony Blinken)的说法则黑白颠倒,声称中国政府是为了外宣的目的从而“操纵”了巴切莱特的访问。

根据人权高专办网站的官方统计显示,这一联合国的专门机构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自愿捐款。其中欧洲国家占据自愿捐款的前10名,美国紧随其后。巴切莱特在访华发布会结束后受到了西方的强烈批评,她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访问结束后不久她即表示将不再寻求连任高级专员职务。欧盟委员会一发言人对巴切莱特的访问表示“遗憾”;美国前驻联合国大使尼基·海利(Nikki Haley)则在推特上表示巴切莱特“应该被解雇”。

巴切莱特对新疆议题态度的彻底改变以及其选择在任期最后一天发布报告,显示了人权高专办报告背后复杂的大国权力斗争与话语叙事的激烈竞争。在中美战略竞争加剧且长期化的背景下,人权领域的议题也经常成为西方抹黑中国,以此占据道德高地,赢得国际声誉的政治工具。美国长期以来将人权领域的问题政治化,并以此达到其诋毁中国人权成就、抹黑中国政治制度和玷污中国全球声誉的图谋。

 

中国的人权发展道路及其实践

关于中国的人权是好是坏,谁最有发言权?是中国人民。

在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阿什民主治理与创新中心于2020年发表的一项长期民调研究中,研究人员发现:95.5%的国内受访者对中国中央政府感到“相当满意”或“非常满意”。而同年进行的盖洛普民意调查中,美国人对政府满意度只有38%,与中国的民调结果相比差距巨大。如果中国真的是一个没有人权的国家,中国人民怎会如此坚决地支持自己的政府?

事实上,在对标《世界人权宣言》的基本精神和内容的基础上,自1991年第一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发表以来,中国的人权观逐渐发展完善,中国人权话语体系逐步形成。由于社会制度、意识形态乃至价值观的不同,中国与西方对于人权性质的认知分歧长期存在,而中国的人权实践则拥有站位更高的全局视野,着力平衡推进安全、发展、人权三大工作,赋予了人权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广阔的外延。

中国认为“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贫困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长期面临的主要挑战。人类几乎不可能在缺乏生产资料的生产与供应情况下确保享有任何权利。在这方面,中国坚持以人为本,强调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对人权的最有效保障。在此背景下,中国近几十年来快速的经济发展已经证明了这一战略的有效性。中国在2020年全面消除了绝对贫困,提前十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

中国减贫人口占同期全球减贫人口70%以上,为全球减贫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的发展突飞猛进。2010年,中国GDP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一直延续至今。2020年,中国和美国的GDP分别为15.8万亿美元和21.4万亿美元。也就是说,中国的GDP达美国的74%,是日本的三倍。2021年,中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286美元,而1978年时只有51.6美元。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100倍,中国人民的总体生活已经从温饱不足达到小康水平。

在过去的七十年里,中国已经从全球人权治理的局外人转变为积极参与者。中国已先后批准或加入了26项国际人权文书,其中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6项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中国相信人权应该是一个包容性的概念,即便价值观存在差异,关于人权的讨论也应该遵循相互尊重的原则。在这一方面,中国认为美国和西方的人权观缺乏不同权利之间的平衡。美国与西方人权观片面强调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忽视了经济、性别、教育和环境等方面权利的重要性。

基于此,中国积极推动国际人权事业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演进。2017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5/21号决议通过了中国提交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首次将“发展促进人权(promoting human rights through development)”理念引入国际人权体系。2019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1/19号决议强调了发展在确保“一个都不能掉队(no one is left behind)”方面的重要性。这项决议认可了发展和人权是“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并肯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每个国家的优先事项”。

上述讨论是基于在物理空间里探讨中国对人权观的诠释和发展,这些人权的相关概念在学术界中往往被称为第一代至第三代人权概念。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第四代人权概念,即数字人权,逐渐成为讨论的焦点。

 

新时代下的中国人权事业前景

实现数字时代中国人权的发展,首个要素就是确保更具包容性的数字经济,以便实现数字时代的“一个都不能掉队”。“数字贫困户”就是用来形容不具备数字生存能力,因而有可能在数字时代被抛弃的人们。“数字贫困户”的指称对象可以是老年人、农村人口,以及所有因缺乏数字生存能力而遭受不平等的人们。中国正在探索如何促进引导这类人群跨越数字鸿沟。

例如,电子商务使农村地区的生产商能够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使用和分享信息,并与规模大、影响力强的市场有效连接,从而增加家庭收入。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平台极大地降低了小微企业与大型市场连接的门槛。许多在地理位置、信息获取和发展能力方面被边缘化的农村用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在网上展示他们的农产品和手工艺品并找到买家,这大大增加了他们的产品销量与收入。2019年,在中国政府政策支持下,“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帮助近3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增收,全国832个贫困县网络零售额达1076.1亿元。

第二个要素是增强个人数据安全、保护和隐私。世界各国政府致力于加强监管能力,在反对科技公司利用数据垄断抑制公平竞争方面达成了共识。从欧盟2016年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和美国2019年的《国家安全和个人数据保护法案》的陆续出台,可以看出增强个人数据权利、保护数字人权上的国际趋势。

2020年12月,中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作为由中国最高领导人和政策制定者组成并制定下一阶段经济方向的会议,会上强调要加强规制,提升对平台企业(如阿里巴巴和腾讯)在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方面反垄断监管。可以看到,中国有关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善进程正在迎头赶上,我国政府也于2021年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新时代下的人民权利。基本法层面上,中国已经建立起数据保护与合规的法律体系。以《民法典》为核心,《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与《网络安全法》这“三驾马车”构建了中国数据合规的基本法律框架。

数字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数字化不只可以让人们受益,也暗藏潜在的权利危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确实带来了生活的便利、经济的增长、丰富的文化生活和就业机会的增加等益处,但也伴随着隐私泄露的风险。数据保护和合规性对于微观层面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以及宏观层面的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尤为重要。身处数字时代,随着数据挖掘技术、物联网、云计算的高速发展,我们要把握好“数字人权”和总体“人权”的关系。研究如何保护好数字人权,解决数字时代产生出的不平等问题,更好地应对来自数字贫困和数字隐私权的挑战,可能是未来工作的一大方向。

长远来看,中国可以与国际社会开展更为开放、包容、平等的人权对话与合作。首先,我们要避免人权沦为大国竞争中的政治化工具,正确处理好发展、稳定和人权的关系。其次,我们要妥善应对数字空间和物理空间中涌现出的各类型人权问题。最后,我们要与国际社会一同探索如何通过为国际人权事业贡献公共产品,推进中国人权观的全球化表达,使美好生活成为全球人类的共同向往。

 

翻译:蒋绍澄

 

英文版原文详见链接:

https://ciss.tsinghua.edu.cn/info/OpinionsandInterviews/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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