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华胜:中俄需建立海洋战略伙伴关系

2021-06-18

赵华胜:中国论坛特约专家、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教授


在中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中,尚未形成海洋战略伙伴的概念,对于过去的中俄合作来说,这不是缺陷,但对于现在的中俄关系来说,这是一个不足。

从理论上说,中俄战略伙伴可以涵盖一切领域,但在现实中这不等于中俄在各个领域的合作已达到战略伙伴的高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出海洋战略伙伴概念对中俄关系仍具有实质意义。

中俄两国的国际和地区合作传统上是在欧亚大陆地区。中俄都国土辽阔,绵延于欧亚大陆,两国又是邻国,在地理上相互连接,它们天然地构成了一个巨大的欧亚板块,其相关利益也主要集中于欧亚大陆。因此,自然而然,中俄的国际和地区战略合作首先以欧亚大陆为起始,也以欧亚大陆为依托,并以欧亚大陆为特征。从上合组织开始,到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的对接,再到中俄大欧亚伙伴关系,大欧亚都是它们的链接纽带和区域范围。

尽管传统上中俄被看作是大陆型国家,但两国都濒临大洋,有着漫长的海岸线,它们也自我认定是海洋国家,并且都致力于向大洋发展。中国政府在1990年代就已制订《中国海洋21世纪》等一系列海洋发展政策文件,建设海洋强国也是既定的中国战略目标。在国际层面,中国在2013年提出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倡议,又在2019年提出建设海洋命运共同体。俄罗斯也早在2001年就制订了《到2020年俄罗斯联邦海洋理论》,开发世界海洋资源,保卫俄罗斯的海洋利益,巩固在世界海洋大国中的地位都在它的基本目标之列。

不过,虽然中俄都在积极实施海洋发展战略,两国在海洋领域也已有相当程度和规模的合作,包括北极合作,共建海上丝绸之路,两国海军在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乃至地中海的联合军演,两国战略轰战机在日本海的联合巡航等等,同时,学术界中也早有推动中俄海洋战略合作的舆论,但在两国战略合作中,虽然在某些海洋领域有战略性合作,但还没有整体的海洋战略伙伴的概念。

在中俄战略合作伙伴的框架下,中俄应形成海洋战略伙伴的概念,这对两国关系有现实的需要,也有长远发展的必要。海洋战略伙伴与海洋战略合作不是同一含义,海洋战略合作是指具体的合作行为,而海洋战略伙伴是两国在海洋关系上的相互国家定位,这不仅是在概念上对两国业已开展的海洋合作的整合和提升,也是开辟新疆域和设置新目标,形成大陆-海洋联为一体的整体合作框架,为两国战略合作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中俄形成海洋战略伙伴关系已具备条件和可能。

发展海洋战略伙伴关系,政治基础必不可少。以中俄关系现在所达到的程度,两国应会对此予以政治上的支持。中俄两国的海岸线相连,海洋合作是两国大陆合作的自然延伸,它首先也是在中俄海洋沿线地区展开,两国海洋合作在地理上有基本的物理依托,不会是“空中楼阁”。中俄都把向海洋发展作为重要的战略方向,两国在海洋上的交集将会越来越多,可合作和需合作的领域也会越来越多,这使两国海洋战略伙伴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中俄在海洋领域有利益重合,也会有矛盾,但目前看不到结构性的利益冲突。与此同时,在地理条件上,中俄都有优势,也都有局限,中国面向太平洋,毗邻印度洋,俄罗斯横亘于北冰洋沿岸,近望大西洋;在诸如技术、投资、建设能力、运输、物流、资源开发、能源供需等方面,中俄也有不同特点,客观上互有所需。两国合作能够相互利用对方的条件,扩大本国的海洋发展空间,产生更大的利益效应。还应看到,大洋地区正在成为世界政治、经济、安全的中心,这特别是指太平洋、印度洋地区,以及北冰洋地区。在太平洋和印度洋地区,聚集着当今世界5个最大经济体中的4个,即美国、中国、日本和印度。北极地区则正在成为国际政治、安全、能源开发的一个新热点。大洋地区在相当大程度上决定着未来国际权力的分配,也决定着世界未来的发展。在国际海洋事务中,中国和俄罗斯都不会缺席,但两国合作能够相互增强各自的地位,形成更大的影响能力,这是比独自奋斗更有效的实现本国利益的方式。反之,在缺乏合作的情况下,中俄的海洋发展空间都会受到压缩,或者说两国开拓海洋空间会受到更大的阻力。

中俄海洋战略伙伴概念的基本内涵是:两国在海洋地区相互作为战略伙伴,开展总体、综合、长期的合作。它的主要区域是太平洋、印度洋、北冰洋,也可延伸到大西洋和地中海。海洋战略伙伴是中俄战略伙伴关系的一部分,与中俄战略伙伴关系性质相一致,海洋战略伙伴关系不具有对抗性,不针对第三国,它以两国和与其他国家的共同发展为基本方向。

对中俄两国来说,海洋战略伙伴的主要意义在于扩展两国海洋发展的空间,增强两国海洋发展的能力,提高两国在国际海洋事务上的地位和影响,更好地维护本国的海洋利益和海洋安全,也共同维护海洋安全稳定,促进国际海洋事务的有效治理,同时,也为两国的海洋关系构建良好的基础,相互尊重对方的海洋利益和安全,通过合作消除或减小未来两国在海洋关系上出现矛盾和问题的可能,也为两国解决这些可能的问题和矛盾提供建设性的渠道和机制。

中俄海洋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内容是开放性的,会随着两国合作的发展而发展,它包括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联合研究和考察,科技创新,能源合作,新航道建设,海洋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打击海盗和恐怖主义,保证国际海洋通行安全,海洋军事战略和安全合作,建设与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相适应的海洋国际秩序,等等。为从整体和战略层面推动中俄海洋战略伙伴关系,需要在两国关系的议事日程中设立专门的议题和机制。

在当前时期,中俄海洋战略伙伴最主要的合作方向是北极合作和共建冰上丝绸之路,国际海洋秩序的维护和建设,海洋战略安全和军事合作,还有开拓在印度洋地区的合作。

北极是中俄海洋经济合作最集中的地区,也是经济合作潜力和可能性最大的地区,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也是在这里。它几乎涵盖了目前中俄海洋经济合作的全部内容,包括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科技创新、能源开发、北极航道建设、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等等,随着气候变暖,北极航道通航期将会延长,这将增加中俄在新航道商业使用上的合作,甚至有可能改变国际航运路线的基本结构,中俄都预期会从中受益。俄罗斯是北极国家,中国是近北极国家,俄罗斯一直对中国深度介入北极有所顾虑。不过,在俄罗斯最为担心的两个问题上,中国对俄罗斯不构成威胁,其一是军事和战略安全,其二是主权和领海争议。因此,中国更深地进入北极实际上并不与俄罗斯的根本利益相冲突。

海洋秩序是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地位越来越重要。如同当今国际秩序陷入混乱一样,现今的国际海洋秩序也支离破碎。维护和建设国际海洋秩序对未来国际秩序建设不仅必不可少,而且首当其冲。在这方面,中俄有相近的基本政治原则,这是源于中俄在国际秩序建设上政治立场的一致或接近,其根本之点是两国都主要以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为基础,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和平方式解决海洋争端。

战略安全和军事合作在中俄海洋战略伙伴关系中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两国以往的军事合作已清楚地显示出这一点。中俄都面临着来自海洋的严重安全威胁,其中有的是来自相同的威胁源,从现在的趋势来看,这种威胁将会是长期的,而且越来越尖锐。中俄海洋军事合作可增强它们各自的军事能力,更有效地抑制这些威胁。中俄海洋战略伙伴并不能保证在发生军事冲突时两国是“战友”,但至少这有助于两国保持为“朋友”,予以政治上的理解乃至支持。

向印度洋地区发展之所以是中俄海洋战略伙伴的重要方向,既是由于印度洋地区本身的重要,也是由于美国推行印太战略后出现的形势。印太战略联合了太平洋和印度洋四个重要国家,即美日印澳。四国以Quad为机制,试图构建起一个跨越两大洋的综合性合作框架,其内容包括政治、安全、经济、科技、环境、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等等,这样一个框架的出现既可对现存的亚太多边机制造成解构性影响,也使美日印澳等在太平洋和印度洋地区事务中占据机制上的制高点。

毫无疑问,美国印太战略的主要目标是中国,美国对此并不掩饰,从地理上看,印太战略也呈现从太平洋到印度洋对中国的半环围形态。在这种情况下,中俄能否合作和共同应对是一个重要问题。由于印太战略的排他性质,中俄官方对印太战略都持反对立场。不过,由于印太战略所针对的首先是中国,因此中俄的感受和反应会有所不同。

俄罗斯对印太战略有本能的异己感,对美国的印太战略总体上持怀疑、警惕和反对态度。这是因为俄罗斯有较强的地缘政治意识,习惯和善于从地缘政治角度观察国际政治。从地缘政治的角度,俄罗斯本能地把印太战略看作是对俄罗斯的大欧亚伙伴关系的挑战。印太战略对俄罗斯也是封闭的,其中没有俄罗斯的地位。更重要的是,印太战略中的印度、东盟国家是俄罗斯大欧亚伙伴关系中的重要角色,没有它们的参与,大欧亚伙伴关系就会塌掉一个板块。因此,印太战略客观上是挖大欧亚伙伴关系的墙角。与此同时,印太战略不利于俄罗斯在亚太地区的发展,并会削弱俄罗斯在亚太的地位。

虽然如此,俄罗斯舆论界对印太战略没有激烈的反应,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俄罗斯不是矛盾焦点,印太战略主要是中美之争,俄罗斯虽不是旁观者,但不在冲突的最前沿。从这个角度出发,有俄罗斯学者把一带一路作为印太战略的对应物,也有俄罗斯学者把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印太战略的对应物,它的含义不言而喻,即中美矛盾是印太战略的主线,俄罗斯退居其后。客观地说,俄罗斯学术界的这种想法是自然的。

不过,这不妨碍中俄在整体上以协作的方式来应对印太战略。从国际战略大局的角度,中俄在印度洋的合作有助于缓解俄罗斯整体的战略压力,因而也符合俄罗斯的大战略利益。而且,俄罗斯即使完全回避印太战略的锋芒,这也不会减少美国对俄罗斯的压力,而只会使美国的战略地位更主动,俄罗斯的地位更被动。因此,对中俄来说,共同应对印太战略是合理的战略选择。

中俄的应对不是与印太战略的针锋相对,而是两国增强在印度洋地区的合作。换句话说,中俄共同应对的基本途径不是与印太战略对抗,而是以协调的方式加大自身在印度洋地区的发展。中俄反对美国的印太战略有正当的理由,因为印太战略本身就不仅把中国而且也把俄罗斯作为对立面,但中俄不接受印太概念则没有必要。应该看到,在全球化发展、交通和通讯日趋便利、区域合作范围越来越扩大的情况下,印度洋与太平洋地区在经济上的连接是自然趋势,在政治和安全上的关联也越来越密切,印太概念很可能会被长期使用下去。对此,中俄不应因印太概念为美国所使用就抵制,不应把它拱手相让,不应让它成为美国的专利,更不能因此拒绝在这一概念下的发展。中俄也可有自己的印太构想,也应在这一概念下开展合作,而且,不管从地理和经济还是从政治和安全上,中俄更有理由这样做。

中俄在印度洋地区的合作与发展有其便利条件,这就是两国与印度洋地区国家多方面的合作关系,还有两国在这一地区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存在。印度和巴基斯坦是上合组织成员国,中俄与印度有“中俄印”机制,与伊朗有“中俄伊”框架,中俄都与东盟有高层合作平台,都与巴基斯坦有密切关系,两国也都有重大交通走廊项目通向印度洋。俄罗斯在印度洋地区的存在虽不如中国那么广泛和全面,但它与这一地区国家有重要的军事合作关系,特别是与印度、巴基斯坦和伊朗,也包括一些东南亚国家和非洲国家,而且,它与印度的良好关系对中印关系也可产生积极作用。还应看到的是,中俄各自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与印度洋地区相连的框架,那就是中国的一带一路和俄罗斯的大欧亚伙伴关系。中俄可以通过包括这些渠道在内的所有途径,在印度洋地区发展广泛的合作,并与印度洋地区国家形成更紧密的联系,这是两国共同应对印太战略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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