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1年2月25-26日,英国知名智库迪驰力基金会举行“‘气候柔道’——新冠疫情及随之而来的经济危机如何转化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行动?”线上闭门国际研讨会,来自英、美、中、俄、澳、加、法、印、日等国的80多位嘉宾围绕如何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提出政策建议。由中国论坛推荐参会的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滕飞与会并做专题发言,介绍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所采取的行动,并对加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努力与合作提出看法。以下是滕飞教授的发言全文。
首先我想简单介绍一下中国气候行动的进展情况,然后再谈谈今年年底在格拉斯哥举行的COP26(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应该如何取得成功。美国特使克里昨天在发言中强调了雄心的差距,并呼吁各国提高雄心,将承诺转化为具体的行动计划。我同意他的观点,并赞同缩小雄心差距的重要性,但是我认为缩小其他方面的差距,如履约、气候资金、技术开发和转让等,对于格拉斯哥缔约方会议的成功也同样重要。
关于中国气候行动的进展,大家可能知道,中国在2020年9月22日宣布了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同时,中国还宣布并加强了NDC,提前了碳达峰的时点,提出了更高的非化石能源占比的目标,并将在可再生投资方面做出巨大努力。例如,在新的目标下,到2030年,中国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整体装机容量将超过12亿千瓦,将超过美国目前的全部发电装机容量,也超过全球目前的全部风电和太阳能装机容量。中国正在将气候目标转化为具体的行动计划,特别是将其纳入正在进行的 "十四五 "规划。
然后我再谈谈我对COP26应该如何成功举办的看法。
1、要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履约和雄心同样重要。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排放差距报告明确指出,各国的减排承诺与《巴黎协定》的目标之间存在着显著差距。然而,最近的研究也告诉我们,履约的差距也同样明显。如果我们把所有国家在巴黎协定下的承诺加在一起,如果所有这些承诺都得到了落实,那么全球的温室气体到2030年将减少17%左右。但是,根据目前各国对气候政策的执行力度来看,到2030年全球排放只能减少5%左右。因此,我们必须大幅提高雄心和履约来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而切实的履约比雄心更为重要。因为没有履约,雄心只是空中楼阁。
最近的一个政策优先领域应是通过立法锁定各国提出的净零排放目标。目前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碳中和目标,这些国家的排放量占全球排放量的44%。随着美国的加入,这一数字将扩大到约60%。然而,只有少数国家,包括英国、丹麦、德国和瑞典等,已经立法规定了净零排放目标。未来应该有更多的国家通过具有净零排放目标的气候立法。气候立法将作为一道防火墙,防止美国和一些伞形国等主要国家因党派之争而将政治不稳定引入气候变化领域。通过这些气候立法,加强气候治理,确保国内各利益相关方和利益集团的密切协调,将有助于缩小目标差距和履约差距。
2、千亿气候融资目标并未完成
发达国家承诺到2020年每年共同调动1000亿美元的气候资金,这一直是2009年以来气候谈判的核心内容。因此,兑现这一承诺是信任的重要象征。然而,最近对气候融资的评估清楚地表明,发达国家未能实现这1000亿美元的目标。在COVID-19大流行之前,世界不仅在实现《巴黎协定》的长期目标方面 "脱轨",而且在2020年未能实现每年1000亿的气候融资目标。而发达国家对2030年的气候融资承诺至今仍然毫无进展。
COVID-19给全世界的人类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发展中国家受到的冲击尤为严重,很多国家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压力,债务危机加剧,经济增长受抑。这意味着,公共气候融资需要加大力度,并以调动万亿美元规模的私人投资为目标。2021年将是关键的一年。发达国家应当紧急落实1000亿气候融资目标并提出更高的2030年气候融资目标。这对于维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信任,保持COP26之前的势头,确保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全球碳中和的可能性至关重要。在这个历史时刻,我们需要的是在气候融资,尤其是公共融资方面有更大的雄心,而不是减少。
3、技术投资、开发和转让的差距。
在巴黎,主要国家还共同启动了一项名为 "创新使命"的倡议,目的是到2020年将清洁能源创新投资翻一番。然而,最近对创新使命的评估显示,第四年成员国报告的投资比基线增加了60%,具倍增目标尚有较大差距。因此,我们不仅面临着履约、雄心、气候融资的差距,还面临着技术研发投资的差距。
国家间的低碳技术合作对气候变化意义重大,是各国的重中之重。如果没有足够的研发投入和技术转让,实现巴黎协定的前景将是一片阴霾。中国、美国和欧盟等主要参与者应在具体的合作项目上相互积极接触,促进清洁高效能源、可持续发展、储能、工业部门碳排放的深度脱碳和负排放技术的国际合作。这种技术合作可以通过各种双边或多边渠道进行。一个很好的例子是中美清洁能源研究中心(CERC),它是一个开创性的研发联盟,将政府、主要决策者、研究人员和产业界聚集在一起,为联合研发可持续能源搭建了一个长期平台。这样的成功经验可以复制到气候变化领域,并可在全球范围内推广。
总而言之,我认为,只关注提高各国的减排目标并不能使格拉斯哥取得成功。一个成功的COP26必须提供一个平衡和全面的解决方案,以缩小以下四个方面的差距,即目标、履约、气候融资和技术开发与转让。